一、学院概况
大连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是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学校以培养精英人才、促进科技进步、传承优秀文化、引领社会风尚为宗旨,秉承“海纳百川、自强不息、厚德笃学、知行合一”的大工精神和“由党创办、与国同行”的红色办学传统,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服务国家战略,造福人类发展。
经济管理学院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3个一级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形成鲜明特色,教学科研成果稳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学院金融学科实力雄厚,具有理工科大学金融与量化分析的鲜明特色,在跨境资金流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企业投融资决策等领域优势明显,目前已经完成上述领域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十多项,并获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两项。学院已通过AACSB、EQUIS、AMBA和CAMEA四大国内外权威商学院认证。
学院拥有一支院士领衔、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等名师荟萃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兼具突出的科研水平与丰富的企业实践经验,为各类企业、金融机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培养了一大批掌握现代管理知识的专业人才,涌现出了一大批管理教育名家、管理学科专业奠基人以及业界精英。
二、专业介绍
随着国家大力发展期货市场,提升大宗商品国际定价权,对高端人才的需求非常迫切。我校经济管理学院联合国内主要交易所、头部期货公司、大宗商品交易龙头企业和相关金融机构联合组建“期货研究院”,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我校金融硕士(期货与衍生品方向)是期货研究院的重点人才项目,期货专业特色鲜明,严格控制培养规模,注重提升培养质量。一方面注重夯实金融学理论基础,掌握投融资管理、期货交易技术与操作、期货产品设计与定价、风险管理等理论与实务;另一方面重点学习期货、期权与衍生品的基本原理,掌握商品期货与套期保值、金融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的系统知识和操作技能,为商品交易所、期货公司和金融机构提供高端人才储备,具有与头部机构、龙头企业深入合作,“前沿理论+实操技术”相结合的突出优势。
培养过程突出实践导向,组织学生到交易所、期货公司、大宗商品交易企业、金融机构期货业务部实习,积累实操经验,能够针对期货行业具体产品和发展问题、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在期货交易策略与风控中应用等进行调查研究与设计,提供实际问题解决方案,培养具有“强基础、重能力、宽视野”,毕业后能够胜任研究机构、政府部门、金融和各类企业单位研究及管理工作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三、培养
(一)培养目标
金融硕士(期货与衍生品方向)专业学位以国家战略性需求为导向,旨在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经济与金融学理论基础与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具备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的高层次复合型金融人才。
(二)学习方式及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研究方向:
01(非全日制)商品期货与套期保值;
02(非全日制)金融及衍生品期货与套期保值;
03(非全日制)期货及衍生品市场投资者行为研究;
04(非全日制)期货市场管理与监管;
05(非全日制)绿色金融与数字金融。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制为3年,在校修业年限为4年,超过修业年限的硕士研究生须办理离校手续离校;申请学位最长年限为5年(含休学时间)。
(四)学费与学费贷款
1、学费
请见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的《大连理工大学教育收费公示》(网址http://cw.dlut.edu.cn/nry.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30&wbnewsid=4464)。
2、学费贷款
可申请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学费分期业务。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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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予准考,同等学力的人员包括: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修完对应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须由具有对应本科学位培养资质的培养单位教务处出具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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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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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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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有关专项的规定,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考生报名后请于10月27日前将《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以考生报名号命名发送至mba@dl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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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考生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报考资格审核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六、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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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1、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须于2026年12月18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2、未能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本科应届考生须于2026年12月18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本科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对于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前须向我校提交相应说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须于2026年12月18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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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24小时开通)。《准考证》由考生使用A4幅面白纸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20日,详细考试时间请见《准考证》。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初试科目信息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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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jszs.dlut.edu.cn/zsbm/zsml/sszsml/index/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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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信息查询网址:http://faculty.dl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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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
复试时间约为2027年3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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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一般包括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的测试和考核等,具体的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办法、调剂等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详见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复试资格。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1)。对于考核不通过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九、体检
体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规定执行。
十、录取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一、其他说明
1、原则上我校2027年非全日制金融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须于2026年12月18日17:00前将经本人工作单位盖章的在职证明(附件2)扫描件(文件名请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mba@dlut.edu.cn。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原则上不为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提供住宿。
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请见《大连理工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二、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咨询电话:0411-84707704
网 址:http://mba.dlut.edu.cn
电子信箱:mba@dlut.edu.cn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西北门经济管理学院C2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