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20〕6号)(适用于2020年秋季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和《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2021年修订版,适用于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现启动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现面向学院2022级全日制MBA学生开展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2022级全日制MBA学生
二、名额:上限5人
三、参评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5.班级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
6.学习成绩优异,课程学习阶段全部通过;
7.参评同学的业绩为上一年度9月1日至接收材料当天。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个人各综合类奖项
1.共产党员受到党纪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2.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管理规定受到纪律处分者;
3.研究生课程阶段,出现必修课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五、评审细则
根据学生在学期间内的学习成绩、实践竞赛、社会活动以及班级民主测评四个方面表现,计算综合得分,并按照学校分配名额评出拟获奖人并公示,在公示期内接受同学的询问和举报,由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工作组评议,学院审核后上报研究生院。
评分内容分为三项,详见下表。综合得分计算公示为:
项 目 |
学习成绩 |
实践竞赛 |
社会活动 |
班级测评 |
权 重 |
35% |
35% |
15% |
15% |
相关说明:
各项目分值按照序数换算法计算得出。排名第一者项目分值为100分,其他参评者的项目分值由换算得出。举例:如某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甲的实际分数为80分,学生甲项目分值为100分,该项目学生乙实际分数为60分,则,学生乙项目分值为
分;
1.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中包括研一一年所有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如学习成绩中等级为A、B,则采取A为90分、B为80分的赋分原则;如未登记A、B,则按实际分数计算。免修课程按等级A,即90分计算。
其中i为所选课程。
2.实践竞赛
实践竞赛包括学院的3C实践比赛(企业案例分析实践赛、企业诊断咨询实践赛、创新与创业实作大赛)、各项科创竞赛(包括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管理案例精英赛、“尖烽时刻”全国商业模拟大赛、中国MBA创业大赛、全国企业竞争模拟大赛等实践科创类比赛)。3C实践比赛参照校级活动。
相关说明:除管理案例精英赛外,同一项赛事按照获奖最高等级计分。本项每人基础分为10分。
积分规则 |
类别 |
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及其他 |
国家 |
10 |
7 |
5 |
省 |
8 |
5 |
3 |
市 |
6 |
4 |
2 |
校 |
5 |
3 |
2 |
3.社会活动(活动加分与职务加分上限均为5分),其中n为参加的活动数。
(1) 活动加分
活动包括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文体、学术活动,每参加一次活动可以加1分。
相关说明:
1)活动名称必须写全称,并注明是团体还是个人、是校级还是其他级别,另外必须附证明,否则不予计算;
2)无证明的活动不予加分;
(2) 职务加分
担任学生骨干或参加各类社会活动表现突出者可申请加分。学生骨干是指在学院联合会、各级党组织(党总支及党支部)、班级等担任一定职务的学生。
学生骨干工作加分情况详见下表:
积分规则 |
职务类别 |
加分 |
联合会主席团 |
5 |
联合会部门负责人、班长 |
4 |
联合会干事、除班长外的其他班委 |
3 |
4.班级民主评议
为推进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班级民主评议由班级同学从思想政治、品德修养、集体观念、服务同学、参加学生活动五个维度根据学年行为表现对受评人进行评议,具体评分标准参照《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班级民主评议办法》。
相关说明:
1)班级民主评议处于“良好”及以上档位者方具备参与学校各项评奖评优的资格;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研究生,评奖评优中民主评议部分的成绩一律按照“不合格”计算:
①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管理规定并受到纪律处分者;
②未按时提交个人学年成长总结者(不论是否参与评议环节);
③未参与民主评议者。
六、具体评选时间安排
1.9月14日—9月16日13:00:接收申报材料(逾期不收)。
2.9月16日—9月17日:学院评选。
3.9月18日—9月20日:学院公示。
4.9月21日: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5.9月22日—9月24日:学校评审公示阶段
七、申报材料(电子版)
1. 提交成绩单。
2.提交附件1研究生奖励评比量化积分表、附件2评优计算表、附件3优秀研究生申请表,以及相关成绩和获奖的佐证材料。
八、邮件及附件的提交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请严格使用本通知中的附件,并于9月16日13:00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并将压缩后的文件夹以附件形式发送至wangyujuan@dlut.edu.cn,过期材料一律不收;
2、申请邮件及附件统一命名格式为:优秀研究生-申报人姓名-学号-电话。
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学生事务办公室。联系人:汪老师,联系方式:wangyujuan@dlut.edu.cn
九、本办法解释权归大连理工大学经管学院MBA教育中心。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3年9月14日